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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万元 江西省赣州市征集旅游形象标识及摄影文学作品 7月30日止

  发表日期:2012年4月29日          【编辑录入:Mcwolf

    江西省赣州市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;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诞生地、二万五千里长征的出发地、伟大“苏区精神”的发祥地;是客家居民中原南迁的中转站、集散地;是有着“宋城博物馆”之称的文化旅游胜地;是森林覆盖率达76%的生态养生绿色宝地;是探寻风水文化奥秘的堪舆圣地;形成了“红色故都、客家摇篮、江南宋城、生态家园、世界橙乡、堪舆圣地”六大旅游品牌。为做好对外宣传工作,更好地展示赣州的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,让更多的人了解赣州、走进赣州,现面向全国百万巨奖公开征集赣州旅游形象标识及摄影文学作品。

一、征集内容

赣州旅游形象标识(形象LOGO)及摄影文学作品

二、征集时间

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7月30日止(以作品成功上传至指定网站页面或邮箱时间为准)

三、作品要求

(一)旅游形象标识要充分体现赣州深厚的文化底蕴及特色旅游资源,主题突出、寓意深刻、创意新颖、构图简洁、色彩明快,易识别、易记忆、易传播。

(二)摄影文学作品的创作要与赣州历史文化和全市各类旅游景区(点)资源特色相呼应,充分反映赣州市历史、人物、特色文化、风土人情、风光景物等特点。文学作品包括诗歌、赋、散文、对联、歌曲、剧本和小说等体裁。

(三)作品要求具有号召力、感染力、震撼力及视觉冲击力。

(四)投稿人提交的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或未发表过的作品。

四、作品投稿及评选

乐途旅游网(www.lotour.com)为本次活动指定官方网站,赣州市旅游局将在乐途旅游网设立活动专题,发布详细稿件要求,开通稿件上传通道及投票通道。投稿者登陆网站专题,按照相关要求直接将作品上传至网页进行展示(或者发送至电子邮箱gzzj@lotour.com,由工作人员代为上传),作品也将同步在赣州市旅游局官方网站(www.gzlyw.com.cn)展示。

作品提交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7月30日(之后不再接受网友提交)

初评时间: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8月9日

作品投票时间:2012年8月10日至2012年8月31日
   终审及公布奖项时间:2012年9月

截止投稿后,赣州市旅游局将委托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,遴选出入围作品;入围作品将进行网络展示及网络投票。结合网络投票情况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,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各奖项并予以公布。
   为感谢网民参与投票,赣州市旅游局还将在投票的网民中评选及抽取幸运网民,颁发奖品。

五、奖项设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特等奖(各1个)

1、赣州旅游形象标识:30万元人民币;

2、摄影文学作品:30万元人民币。

一等奖(各1个)

1、赣州旅游形象标识:8万元人民币;

2、摄影作品:6万元人民币;

3、文学作品:6万元人民币。

二等奖(各3个)

1、摄影作品:1万元人民币;

2、文学作品:1万元人民币。

三等奖(各5个)

1、摄影作品:3000元人民币;

2、文学作品:3000元人民币。

入围奖(初评入围作品)

1、旅游形象标识(10个):3000元;

2、摄影作品(30-100个):1000元人民币;

3、文学作品(30-100个):1000元人民币。

(注:获得一至四类奖项的作品不重复享受入围奖奖金,同时,奖金所涉及相关的税费由获奖者自行缴纳。)

六、其他事项

(一)上传旅游形象标识设计需附创意说明。入围的旅游形象标识作品,作者需在公布入围名单后一周内提供JPG及CDR格式图片各一份并附坐标图。

(二)摄影作品需标注作品名称,不得改变原始影像,仅可做亮度、对比度、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,不得做合成、添加、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,不允许在图片上添加任何形式的边框(描边除外,描边宽度不大于2像素)。上传的摄影作品应制作成长边不大于1000像素,文件量不大于300K,分辨率为72dpi的JPG图片文件进行上传。入围的摄影作品,作者需在公布入围名单一周内提供作品大文件,要求长边不小于3500像素,JPG文件量不小于4M(不允许插值)。

(三)投稿人提交作品时须填报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地址、电话等。

(四)获奖作者需提交作品原创声明并承诺同意根据我国《著作权法》的有关规定,活动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完全使用权、注册权和版权(具体要求见网站公告)。

(五)活动咨询电话:赣州市旅游局市场开发科:0797-8398862。  

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赣州市旅游局。

 

                  二○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


http://www.ganzhou.gov.cn/ly/lydt/201204/t20120427_511947.ht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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